|
|
为探索规范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广东省继佛山市后,选择汕尾市作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的试点单位。
汕尾市民宗局为此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试点管理的意见》,按照“抓大放小、循序渐进、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行登记管理,明确了场所须具备的具体条件和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落实民主管理形式,要求试点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经民主推选并备案,严格履行职责;规定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大型和跨行政区域的民间信仰活动备案管理,明确了不同规模活动的具体备案流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将依法追究利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其活动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来源:广东省民宗委 | 发布日期:2013-04-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