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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就业社保任务完成过半 1至7月新增城镇就业2.77万人,再就业1.4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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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09: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近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以劳动力培训就业为重点,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为抓手,扎实推进市十件民生实事指标任务,就业社保水平得到明显提升。1—7月份,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97万人、新增城镇就业2.7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4.34%、63%和66.4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全面完成既定任务。

  据了解,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15万人,百岁老人100人。对此,今年我市提出高龄老人津贴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8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给3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给200元。至目前,我市已落实此项津贴发放的有海丰县、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其中,陆河县提高了百岁老人的发放标准,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给400元。

  社保是民生之依,就业是民生之本。今年,“提升就业社保水平”被列为市政府“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目标是实现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3万人,新增城镇就业4.4万人,下岗失业再就业2.2万人;高龄老人津贴实现全覆盖。为完成这一目标,我市将继续实行“三定一查”(定目标、定要求、定责任、查进度)的工作方式,加快镇街、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继续探索创新就业扶贫工作新模式,确保社保工作做实提质;在巩固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创新服务,着力推进和加强督办老龄津贴全覆盖工作,修订《汕尾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扩大老年人优待面,提高优待标准,联合有关部门检查《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汕尾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及《汕尾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抓好老龄津贴全覆盖这一惠民实事。同时,我市还要求各牵头单位和具体负责单位要认真查找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快马加鞭赶进度,全力以赴推项目,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记者 卓科荣)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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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14: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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