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该区的民族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创建民族典范,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创建活动。
据了解,城区现有少数民族23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48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主要分布在凤山街道、红草镇。其中,凤山街道新林社区有141人;另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200人。
该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端正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城市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搭建宣传平台,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创建民族典范,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维护民族权益,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要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民族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来源 汕尾日报 通讯员 陈辚 郑和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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