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1月6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佛山揭阳汕尾三市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汕尾市各级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提高。汕尾市语言文字应用环境有很大改善,四个重点领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效明显,市民语言素质有较大提高。汕尾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社会语言状况基本达到省教育厅、省语委颁布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基本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希望汕尾市以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成果,再接再厉,顺势启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按时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现语言文字工作的新跨越,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来源 汕尾日报 记者 郑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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