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正式开通,公众可通过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
据了解,群众通过平台投诉、举报事项,市(县、区)各级“微信管理平台”在2个工作日内明确是否受理。已受理的举报,经办单位将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环保微信举报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办理结果将通过“微信管理平台”回复举报人。
市环保局负责人提醒,公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需提交图片或视频及其地理位置,并附文字说明举报对象及污染情况。(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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