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区全面铺开法治村社创建活动以来,红草镇青草社区严格按照创建示范点的工作要求,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不断打造基层法治环境,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红草镇推进法治村社创建发挥了引领带头作用。
作为红草镇创建法治村社的示范点,青草社区先行先试,围绕法制建设这一重点,以“五个进一步”为抓手,迅速开展创建工作。该社区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率先建立健全“居民代表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制度”等民主制度,积极探索建设以“一事一议”为主要内容的居民代表“听证会”,不断提高民主决策和居民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了《土地管理法》、社区“三资”管理、居务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居务公开等制度,使社区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管理。进一步严肃民主监督,制定出台了《红草镇青草社区居民小组长考评办法》,组织镇驻社区工作组、“两委”干部和居民小组户代表对居民小组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民主监督功能,促进居民小组干部认真履行好职责。进一步开展普法教育,建立了创建法治村社活动宣传栏,并在文化公园增添了宣传栏,刊登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山林土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充分利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驻社区法律顾问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开展普法教育,有效提高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隐患排查,加强对外来人员、社会矫正人员及出租屋的管理。目前,该社区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困难不上交”,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了大量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曹楠楠 通讯员 庄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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