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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着力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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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12: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风正则民风淳,作风好则顺民心”。2015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查纠并重”的原则,针对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推动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在市、县、镇三级实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重点开展以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以整治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和以推进优化政务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落实责任  全面加强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出台“两个责任”实体制度,使“两个责任”内容规范化、具体化。坚决贯彻落实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精神,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协助市委起草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追究运行规则,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化,力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动作”抓好落实。

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在市、县两级持续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2015年共有30名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党委(党组)书记向纪委全会“三述”并接受评议。制定开展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书面述廉报告工作的机制,强化落实责任的制度保障。专门组织132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和15个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促使他们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融入述责述廉述德、政务整治行动、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中,有重点地对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责任情况进行抽查监督。进一步明确“一案双查”要求,坚决问责履行责任不力行为,2015年以来,共对36名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1人,诫勉谈话5人。

挺纪在前  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自查自纠,在“效”上下功夫。采取开门查摆、个人自查、班子自查、督查审核等方式,深入组织查摆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全市共查摆问题3119个,其中政令不畅问题409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1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681个,办事难问题317个,“衙门”习气问题427个,纪律涣散问题394个,其他问题450个。针对存在问题明确细化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详细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狠抓落实,全市累计整改问题3026个,共修订完善制度1543个,初步形成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通过深入查摆、全面整改,增强了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形成了抓作风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市纪委、监察局突出正风肃纪,在“严”上下功夫。从严肃查处作风问题抓起,严明纪律,严纠“四风”,制定印发《在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中开展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的工作方案》,坚持暗访、曝光、查处、问责“四管齐下”,快查严处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个,处理1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人。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412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个,对45名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深化对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专项治理,督促12人(次)主动上交所收受礼金20.49万元,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问题8人17.73万元。

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责任追究,在“问”上下功夫。围绕服务汕尾振兴发展的中心任务,坚决问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等“为官不为”问题,全面加大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案件272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释放“履责不力必被问责”的强烈信号。专题组织召开深化正风肃纪、强化责任追究会议,明确推进重点工作责任要求,充分体现以追责推动责任落实的坚决态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两次政务整治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单位整治成效的依据,对群众满意度低、整治效果差、排名靠后的单位,问责其主要领导并进行通报。

市纪委、监察局突出通报曝光,在“慑”上下功夫。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和案件,采取工作通报、曝光台通报曝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形式,点名道姓给予通报曝光。2015年9月起,在全市各级党政、市直部门办公大楼分别设立“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每月定期更新曝光内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行政效能投诉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及明察暗访视频,一律点名道姓曝光。各级“曝光台”前两期共曝光党风政风典型问题和案件201件201人(其中市级“曝光台”曝光112件112人,县级“曝光台”曝光89件89人),充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了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市纪委、监察局突出监督履职,在“诺”上下功夫。2015年10月下旬起,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政务整治、正风肃纪公开承诺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拖等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35个市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同时组织所辖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公开承诺,所有承诺内容汇编成册发放。同时,对承诺事项和解决影响政务环境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进行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承诺事项、影响政务环境的问题,对有关问题和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由此形成公开承诺、监督检查、查处问责、通报曝光四个环节于一体的机制,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邓良琼 通讯员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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