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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包青天gg

[海丰] 海丰县附城镇联西管区刘厝村村干部贪污腐败,私卖私分国家耕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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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gg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丰县附城镇联西管区刘厝村以村干部刘如明,刘如奋,刘正文为主的村干部在其任期内,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私卖私分村里国家耕地,造成非常严重不良的影响,对于私卖国家耕地的巨款不知所踪,以下列出几点,请党组织,人民政府,中纪委和人民群众进行调查,还刘厝村村民一个公道,将以村干部为主违法犯罪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惩。

1.将国家耕地进行私分,贿赂村里各房头负责人,要求各房头负责人对所在房头村民进行说服,要求村民都同意将耕地私分签名,造成既定事实,即是所谓民意,在海丰这个宗族社会,房头话事人讲话分量非常重,所以此事件请组织严查。

2.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以刘如明,刘如奋和刘正文为主的村干部将部分国家耕地进行私下低价拍卖,所得巨款不知所踪,基本没有公示村民共有的财产,请组织严查干部的私有财产和消费行为,如刘正文在未当村干部之前经济是非常拮据的,通过这几年的敛财,经济实力已经非常雄厚,请组织调查。

3.对与刘厝村接近林伟华中学那块地,即是东边园那块地,干部私自决定以村民委员会名义捐献一幅地为各刘氏宗亲的总部所在,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拍板,私下操作,一幅地没有具体的平方数,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

4.干部私自占部分土地为自宅地,并去联系管区盖章做地契,其中村干部联合管区,请组织严查。

     还有其他种种,以上暂列比较严重的四种,请组织来联西管区和辖区刘厝村进行调查,以上都是事实,请中纪委调查!还刘厝村村民一个公道!
市民网单方面删帖,是何居心。没有任何理由,对此表示怀疑
南柯故人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控告屡禁不止,中国现在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来压缩非法诬告干部,群众一旦发生矛盾,村民就出现所谓的实名举报,搞得乌烟瘴气。现在本人都怀疑你的动机是什么?_?你为什么要控告?
南柯故人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看到干部好做自己也想做所以搞控告?是不是有什么利益、分赃不均出现内讧?
围观!
珊琪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们村的,这个发帖的人是在外面混到没路了,回来争干部作,人家不选他,就这样来搞干部了,这个人才是妒忌干部,他以为当干部有油水捞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农村干部也不容易啊、怎么到你们嘴巴就成了贪干部呢、要给一些村民发泄、还有给你们这些妒忌心过强的人污泄。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拓荒客 发表于 2016-8-29 21:39
市民网单方面删帖,是何居心。没有任何理由,对此表示怀疑

你是何许人也、你难到是本村的、给个联系发式我想和你理解一下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介入调查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村的干部可以不通过村民同意,用大面积农田赠送给外乡人,以修路为借口。同样方式,村里有钱的人、也可以以修路的借口获得村里大量土地。试问各位网友,哪个社会有这样的干部和政策?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8-30 20:44
我们村的干部可以不通过村民同意,用大面积农田赠送给外乡人,以修路为借口。同样方式,村里有钱的人、也可 ...

清者自清,请你尽快联系有关部门去调查,内情一点都不了解的人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拓荒客 发表于 2016-8-29 21:39
市民网单方面删帖,是何居心。没有任何理由,对此表示怀疑

你够忙的啊,一个人玩两个帐号,
南柯故人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者的动机不纯,大多都是社会脚、混社会的、走偏门的,现在外面不好捞,凭借在外面养成的坏习惯,回到家乡比手划脚,趁明年换届想选干部,就故意诋毁干部,给他找麻烦,以便在换届选举中得益
南柯故人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搞控告的不是利益之争就是换届选举争做干部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就是村里的搅屎棍,全村人恨他,他恨全村人,在外面跑路跑了几十年现在混不下去了就回来搞搞震,村里有喜事从来不参加,村民组织分地从来没参加,还说人家不分给他,全村的人签名同意的就他一个人不签,还要怂恿别人也不要分,现在别人分到了,他就出来搅局了,村里各项工作都是村民开会再开会通过的,你个搅屎棍,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的是真理,无风不起浪,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社会在进步,就怕不为民众办实事的小村官,上怕上级调查,下怕村里恶霸,只能往死里贪。但我也相信这社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会把这些无头小苍蝇拍死
军_ASDn4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代还有村官私卖村民田地,为海丰人感到悲伤。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8-30 20:53
清者自清,请你尽快联系有关部门去调查,内情一点都不了解的人

就怕会死很多苍蝇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8-30 21:36
我相信的是真理,无风不起浪,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社会在进步,就怕不为民众办实事的小村官,上怕上级调 ...

你是不是毛泽东的私生仔,既然相信真理,请你去请共产党来调查,不要在这里乱吠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8-30 21:45
就怕会死很多苍蝇

那么你就是一坨屎,苍蝇都不接近的屎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8-30 21:50
那么你就是一坨屎,苍蝇都不接近的屎

骂也没用,看着吧。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8-30 21:49
你是不是毛泽东的私生仔,既然相信真理,请你去请共产党来调查,不要在这里乱吠

呵,是你在吠吧,怕了吧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村干部,每年都奖励大学生资金,本科一批奖5000二批奖4000三批奖3000作为帮贴上大学的费用,这样的干部还要被人污蔑,才是这个社会的可悲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8-30 22:16
呵,是你在吠吧,怕了吧

呵,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8-30 22:16
呵,是你在吠吧,怕了吧

怕,很怕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路坡刘厝的村民们,都出来说两句,是这下去还是自己当回主人,你们今晚好好想想吧
拓荒客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8-30 21:49
你是不是毛泽东的私生仔,既然相信真理,请你去请共产党来调查,不要在这里乱吠

在共产党执政的今天,竟有人如此亵渎党,真是法理难容!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8-30 22:21
怕,很怕

他是谁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拓荒客 发表于 2016-8-30 22:33
在共产党执政的今天,竟有人如此亵渎党,真是法理难容!

你他妈就是个没有用的人、如果干部贪污你可以直接在村里开会的、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者的动机不纯,大多都是社会脚、混社会的、走偏门的,现在外面不好捞,凭借在外面养成的坏习惯,回到家乡比手划脚,趁明年换届想选干部,就故意诋毁干部,给他找麻烦,以便在换届选举中得益
拓荒客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优越人生.imean 发表于 2016-8-31 04:49
你他妈就是个没有用的人、如果干部贪污你可以直接在村里开会的、

没文化,真可怕!
雨丽瑞丽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不存在此事。
干部私自冒充村民签名变卖东边园地,为毛???值得深思!!!😔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丽瑞丽 发表于 2016-8-31 10:42
经查不存在此事。

我是本村人,从来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对我村调查,过问过。存不存在你我说了都不算。只有政府纪检部说了才算。
cjr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贪不当村干部
cjr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又是联西的一大悲哀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是要争干部做,就联合村里的几个钉子户出来搞事情了,眼看着要换届了,而且上面提及的三个人有一个要选镇大代表,他嫉妒了,也争着要选了,为什么村里那么多干部不提及非要提及这三个人的人民,这个人也是欺善怕恶,村民们,如果给这个人做干部才是村里的悲哀,
凤凰鸟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买卖、转让、倒卖土地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初吻给了》烟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3022&fromuid=12963
初吻给了》烟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初吻给了》烟 发表于 2016-8-31 19:28
http://www.swsm.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3022&fromuid=12963

海丰县城东镇东屯村的大事
雨丽瑞丽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调查走访联西刘厝村干部不存在违规操作。是其本村个别人起哄,想达到其它目的,动机不良。
凤凰鸟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丽瑞丽 发表于 2016-8-31 22:32
经调查走访联西刘厝村干部不存在违规操作。是其本村个别人起哄,想达到其它目的,动机不良。

请问怎么调查,谁来调查,很好奇,可否告知一二,我们都没出动,你就查到了?
someonelikeyo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事?朗朗乾坤,发帖人何不实名举报?
2012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31日的刘厝村社员会,干部们在会议大骂发贴人,说7人做的事为何只有3人在例,意思是7人都有份为何矛头只指向他们三人。公道自在人心,还是那句话,无风不起浪。总有一天刘厝村不会在恶势力的影响下生活。反而可以和睦相处望民们拿出自己的心声抵抗恶势力,该发表的发表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扑母仔,目的一就是要争着做干部,目的二就是要把干部的名声搞臭,好几个干部你就要全部说出来啊,干嘛只说这三个啊,你他妈的也是个欺善怕恶的,举报也不敢用实名,你把那几个干部也说出来啊,只说这三个,你妈生条浪给你干嘛,请问你就喷调查了吗,这么这么多天还没人调查啊,你他妈的屎吃多了撑的吧,不然干部给你做,下届选你好不好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 发表于 2016-9-1 01:48
8月31日的刘厝村社员会,干部们在会议大骂发贴人,说7人做的事为何只有3人在例,意思是7人都有份为何矛头只 ...

我真正是很好奇,你看到干部贪污了吗,乡里的土地都是经过大家同意的,请问他们变卖哪边的土地,难道被人诬告还要忍气吐声吗,本来就是七个干部,为什么矛头指向他们三个,就是其余几个有势有力,所以才不敢说,公道自在人心,没有证据请你不要乱讲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鸟 发表于 2016-8-31 18:07
非法买卖、转让、倒卖土地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

确实如此,请问谁倒卖
凤凰鸟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nmm 发表于 2016-9-1 13:26
确实如此,请问谁倒卖

过几天就知道了!!
Zxcvbnmm 发表于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鸟 发表于 2016-9-1 13:34
过几天就知道了!!

过一个月也是这样,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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