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
查看: 29476|回复: 0

[城区] 城区森林警察放生一蟒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20 12: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城区森林警察大队将一条蟒蛇放回大自然。

该蟒蛇是10月17日上午,由城区消防大队接警后在市区友谊渡口捕获后,移送至城区森林警察大队的。当天下午,该区森林警察大队把蟒蛇送至一林区,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该队负责人提醒,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群众在野外遇到蟒蛇,应谨慎回避或及时报警,切勿抓捕。如群众误抓蟒蛇,应将其放生或立即交给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进行处理。(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洪晟强)




楼主热帖
[汕尾资讯] 我市召开城市品牌形象宣介大会战指挥部第一次
[汕尾资讯] 八届市委财经委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咬定目标 真
[汕尾资讯] “粤BA”汕尾队与东莞光明中学队举行训练赛
[汕尾资讯] 奋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新城——城区
[汕尾资讯] 逯峰调研省城市篮球联赛汕尾赛区筹备情况并看
[汕尾资讯] 逯峰会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