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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日有强降雨
省“百千万工程”
陆丰:1镇2组团入
广东省“百千万工
广东省新生代民营
汕尾市陆生野生动
关于收回陆丰市水
7名涉案人员被依
汕尾连续三年优秀
城区“5.20”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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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笋 发表于 2017-2-16 11:57 你懂的
沿海人 发表于 2017-2-16 16:25 炒得对赚得多,没什么,跟炒股票一样
秋风爽 发表于 2017-2-16 17:10 政府应该严查不法房地产商违法行为!
春生 发表于 2017-2-16 11:59 同意楼主的观点
春笋 发表于 2017-2-17 11:14 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把房地产规范到法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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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汕港-龙 发表于 2017-2-19 17:18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空中的鸟 发表于 2017-2-21 19:32 好文章!
夏枯草 发表于 2017-2-21 18:17 最终后果是引导社会民众不劳而获、腐败丛生,还做空实业经济,制造矛盾,引发社会危机。
柔化刚发 发表于 2017-2-25 11:57 按照法律规定:房子建成后,由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准售房征,才能公开向社会、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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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党员林
省政府文史研
读经典文章,展少年风采 ——凤翔逸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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