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52642|回复: 0

[海丰] 注意!海丰警方依法拘留4名引发山火扫墓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22 11: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线直击】《禁火令》施行首日 海丰警方依法拘留4名引发山火扫墓者




3月21日,是海丰县《禁火令》施行首日, 警钟为扫墓者敲响。海丰县公安机关分别在梅陇、可塘、莲花山抓获4名扫墓引发山火肇事者。

14082811113699.jpg

中午12时许,曾某玲(女,1957年2月出生,香港居民,原籍梅陇镇人)到梅陇镇红阳村委孔子门村后大地山扫墓,因燃烧纸质祭品引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约0.6亩。
微信图片_20180321194941.jpg

下午3时许,邓某(男,1951年10月出生,海丰县平东镇人)与其儿子前往可塘镇上达村委上达村石龟埔祖墓修剪杂草,因邓某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地上,引燃墓前杂草,火势迅速蔓延至山林,过火面积约有0.4亩。
微信图片_20180321194944.jpg

下午4时许,王某三(男,1969年10月出生,海丰县联安镇人)到梅陇镇东风村委会水口村一山坡上扫墓失火,过火面积近3亩。
微信图片_20180321194948.jpg

下午3时许,刘某贤(男,1951年11月出生,海丰县海城镇人)到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青年水库副坝山地窝旁祭祖,以纸片引燃香烟后,燃烧的纸片被风吹走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20亩。
微信图片_20180321194952.jpg

上述4人因漠视我县紧急状态下颁布的2018年第1号《禁火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海丰公安已对其依法拘留。

扫墓者须严守海丰县《禁火令》和海丰县公安机关《关于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禁止一切火种上山。
来源:平安海丰



楼主热帖
[热点资讯] 假期出游别拼“特种兵”行程!男子自驾连开5
[城事报料] 城区举办2026首届品清湖碧道骑行活动
[城事报料] 汕尾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气瓶充装单位
[热点资讯] 1.5元收一张旧CT片?专家提醒:别卖!非法炼
[热点资讯] 12306回应被陌生人冒用身份乘车:购票时只需
[城事报料] 清明期间强对流天气频繁 有关方面需加强防范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