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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区] 侨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 各村居委及志愿者向群众派发致全区人民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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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5 09: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记者 彭伟栋)日前,华侨管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各村(村社)居委及志愿者向辖区群众派发《华侨管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希望全区人民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清明佳节。

信中指出:该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倡导广大群众用实际行动文明环保祭祖,不要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信中提示区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要求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

同时,该信还告诫广大群众切勿触碰法律,并说明《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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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10: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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