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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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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00: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9-10-8 00:03 编辑

海丰公安依法拘留两名网络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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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7日下午,我县公平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案发后,黄某强(男,25岁,赤石人)在微信群发布“手机爆炸,炸死二人”等不实信息,造谣惑众;谭某万(男,55岁,重庆人)更是在微信群传播谣言视频,将发生在外地的火灾事故视频造谣是在公平镇发生的,蓄意歪曲事实,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目前,两名造谣者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微信图片_20191007235623.jpg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传播,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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