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61453|回复: 0

[陆丰] 陆丰市教育局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2-27 10: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png


近日,陆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明确要求:

​一、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证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

二、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

三、禁止未满十二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四、督促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需佩戴安全头盔,确保佩戴头盔率达到100%。

广大家长要加强监管,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全体师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龙外(集团)海丰文山学校喜迎首届新生入学
[城事报料] 开渔效应持续释放 陆城海鲜量足价优购销旺
[城事报料] 来汕游客求购演唱会门票被骗2万元!汕尾公安
[城事报料] 逯峰率队拜访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 加快
[城事报料] 汕尾茂名两地市委书记的对话,解锁沿海双城新
[热点资讯] 25岁主播头痛到“天旋地转”,一查竟是因为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