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69706|回复: 0

[海丰] 重要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8 10: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迁  坟  通  告

为实施城镇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受海丰县人民政府委托,梅陇镇人民政府依法征收银液村委天星湖、上寮、下寮、蕉坑、羌园、新乡、九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梅陇镇银丰村委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梅陇镇银丰村委水口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合计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13.0036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建设用地。请在以上范围内的各坟主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梅陇镇经济办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未迁的视作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660-6657206(梅陇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13539542655 林同志   13536454908 莫同志


特此通告。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微信图片_20230308101226.jpg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汕尾“十四五”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三个百亿关口
[城事报料] 汕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在
[城事报料] 关于收回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国有土地的公示
[城事报料] 邓勇调研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业生产等工作
[城事报料] 汕尾“圳品”再添8款!从粤东田头到山姆货架
[城事报料] 汕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校服生产企业备案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