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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公示!无偿回收这二宗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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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9: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收回陆丰市甲子镇东方村经济联合社二宗国有土地的公示

陆自然资〔2024〕801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2期)”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无偿收回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宗地的批复》的决定,对无偿收回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二宗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国有土地二宗,位于陆丰市甲子镇东方经济联合社属下,面积分别为2176.52平方米、4229.48平方米,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二份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0月31日

微信截图_20241101095316.png


2.png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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