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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注意了!即日起,陆丰67处电子眼全面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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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2 16: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启用陆丰市6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陆丰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道路通行实际,正式启用以下电子警察采集设备(详见附件:电子警察采集设备)。


此次启用的6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


此次6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将于2026 年1月12日00:00正式启用,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陆丰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5日

​

附件:陆丰市6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安装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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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陆丰、陆丰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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