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来我无恙 发表于 2024-5-22 10:56:16

汕尾交警曝光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汕尾交警根据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现将辖区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予以曝光,请各位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市城区事故多发路段https://mp.dayu.com/dayu/image?t=1716345384270&s=f41a1195230a273e07ee02513ac100f2&p=95a1f4676e59df62512298bbc5fd7f4ed0372e3c8bffc14f54833e09b46de4efecd37e8a5ed7a90958f1e59866bdb2f50bd439b774d273c9bd7b2190bb7cfa7b33252fd5188cf12dc90f8d559e30769b&w=e1876cb782f1e838d3f16c3c0ad29696
1、新地村童心幼儿园门口路段2、站前路保利时代二期路口3、四马路东辉市场门口路段4、东城大道碧桂园门口十字路口
典型事故案例变道不是抢道,不能心浮气躁。随意变道不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需变道时应做到“一灯二镜三方向”,即“一灯”:变道前必须及时开启转向示意灯;“二镜”:通过左右后视镜观察周边路况,确认变道条件;“三方向”:缓打方向,迅速变道。下面曝光两起汕尾高速公路不按规定变道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2月31日02时40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粤A1***K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甬莞高速东行1266公里+500米处时,因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路况,致使其车辆碰撞同车道正常行驶的由郭某驾驶的粤A5***5号小型汽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粤A5***5号小型汽车上一名乘客郭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该起事故所幸车上全体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其他严重伤害。

案例二
2024年04月23日16时03分,谢某驾驶车牌号为粤C0***1小型汽车行驶至甬莞高速西行K1306公里处时,因没有确保安全,保持距离,从中间车道变更到慢车道时被后方正常行驶的粤B****7小型新能源汽车尾随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无人员受伤。当事人谢某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大队民警对谢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所幸车上全体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其他严重伤害。

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位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素材来源:汕尾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汕尾交警曝光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